今年以来,林州市创新发展模式,有效破解“三农”发展难题,推动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即将股份制融入农村经济发展,积极探索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推进农民“流转土地有租金、入股企社有利金、进园务工有薪金”的发展新模式。重点抓好“土地股份合作社”,在明确承包经营权“长久不变”的前提下,探索“只认面积不认位置”农地流转政策,由村委会牵头,成立村级土地股份合作社,按照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利益共享、风险公担的原则,鼓励和引导村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折股入社,农民通过“土地出租+劳动报酬+年底分红”获得收益,村集体通过行使“土地银行”职能,实现溢价收益或经营收益。
02-06 来源:中国经济网 | 编辑:确牛
05-16 来源:华夏时讯 | 编辑:确牛
01-18 来源:中国日报网 | 编辑:确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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