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小额贷款担保中心认真学习领会《财政部关于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16〕85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140号)文件精神,严格执行文件规定,强化贷款服务功能,规范妇女创业贷款操作管理规程,取消贷款行业限制,放宽商贷记录要求,提高贷款额度,延长贷款期限,积极扶持妇女自主创业,推动大众创业、助力脱贫致富,使妇女创业担保贷款“贷得出、用得好、收得回”,做到了应放尽放,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017年,审核妇女创业贷款949笔6988万元,发放780笔5768万元,自主创业949人,贴息1071笔495万元。
02-06 来源:中国经济网 | 编辑:确牛
05-16 来源:华夏时讯 | 编辑:确牛
01-18 来源:中国日报网 | 编辑:确牛
01-18 来源:中国经济网 | 编辑:确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