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创新性地实施了一系列改革,创造了“平罗经验”。作为全国农村土地改革试点县,在金融部门的助力支持下,平罗县农村综合改革显现“八个成效”:
一是摸清了家底。通过对全县农村承包地、宅基地、房屋、设施农业用地、未利用荒地及农村“三资”等调查核实,摸清了农村“家底”,做到了农村产权“底子清、情况明”。
二是明晰了产权。对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水利设施产权、集体荒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设施农用地使用权等进行确权颁证,让农民和经营者吃上了“定心丸”。
三是赋予了权能。赋予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设施农业用地使用权等农村产权流转、抵押、入股融资权能,实现了农民资产资本化。截至2017年末,平罗县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77.92亿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66.74%,比年初增加2.19亿元。辖区七家银行业金融机构2017年办理农村“两权”抵押贷款3349笔、金额2.47亿元。
四是盘活了资源。通过农村产权抵押融资、自愿有偿退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盘活了农村闲置资源,使资产转化为资本。
五是促进了公平。对农民二轮承包地以外种植的土地实行有偿承包,对农民宅基地超占面积实行有偿使用,解决了农户占有村集体资源不均衡的问题,彰显了公平。
六是增加了收入。农村改革既增加了农民财产性收益,又为农民提供了更多创业、就业的机会和空间,拓宽了农民增收致富渠道。通过规范农村集体土地经营管理,活化建设用地利用渠道,壮大了村集体经济,让农民分享了集体资产收益,增加集体和农民收入。据统计,2017年平罗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257元,同比增长8.7%。
七是规范了管理。建立健全农村资源资产管理机制,在明晰集体资产产权归属的基础上,以清产核资、资产量化、成员界定、股权设置、股权量化、收益分配为主要内容,将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形式量化到集体经济成员,落实到户,落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集体资产的占有、分配、收益等权益,实现了土地流转、宅基地和集体资产等规范化管理。
八是激发了活力。通过农村土地规范化流转、农村产权抵押贷款、农村产权自愿有偿退出转让等改革,提高了农民保护耕地和参与改革的意识,激发了发展生产的活力,增强了农村经济发展后劲。
02-06 来源:中国经济网 | 编辑:确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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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8 来源:中国日报网 | 编辑:确牛
01-18 来源:中国经济网 | 编辑:确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