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平罗县在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突破创新的基础上,规范程序,积极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平罗县调查核实了全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现状,制定了入市实施细则和“村委申请、地价评估、民主决策、乡镇审查、部门审核、政府审批”的入市流程。截至目前,通过协议、挂牌出让等形式,共入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14宗121.32亩,出让价款732.5万元,实现土地增值收益223.49万元。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实现了集体建设用地与国土建设用地的“同权”,带动了集体经济壮大和农民增收。为民营经济、小微企业以及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提供了快捷多元的用地保障,促进了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现了国家、集体、个人、企业“四赢”的社会效益。
02-06 来源:中国经济网 | 编辑:确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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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8 来源:中国日报网 | 编辑:确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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