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为抢抓改革机遇,平罗县以承担的国家改革试验任务为契机,紧扣目标任务,在注重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同时更加重视扶持普通农户生产经营,挖掘小农生产潜力,使全县农村发展活力不断增强。
目前,平罗县共培育种植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371个,其中家庭农场186个、专业大户94个、农产品加工企业68个、专业合作社19个、股份合作社和土地托管各1个、统种分管2个,建成示范性经营主体56个,带动全县土地流转近40万亩,占耕地面积的41%,推动了土地经营规模化,带动了农业产业发展。同时培育社会化服务主体44个,服务面积近30万亩。
02-06 来源:中国经济网 | 编辑:确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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