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赫兹科研团队一度以为转化成果时要交1000万元个人所得税,由于团队成员没有这么多现金,有人打趣说只能靠卖房子来交税。其实这笔税可以暂时不用交,可以推迟到股权转让时再交。”
4月13日,在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上海市杨浦区的创智天地,上海市国税局、地税局所得税处负责人陈华在“税企同舟、共话双创”主题论坛上,介绍了全国首个享受税收优惠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故事。
太赫兹科技是一项前沿科技,美国、日本等国家政府纷纷投入重金,将其应用于通信、太空探测等领域。在我国设立的“973”太赫兹项目中,上海理工大学是唯一承担设备系统研制的单位。
上海理工大学太赫兹科研团队取得重大突破,今年有望推出3款新产品,冲击目前美英等国把持的市场。然而这样一个国际领先的科研项目在成果转化时遭遇了不少波折。
上海理工大学科技处处长张大伟介绍,2015年上海“科创22条”的出台鼓励科技成果转化,规定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归属研发团队所得比例不低于70%,据此上海理工大学将三项评估价值近2900万元的太赫兹技术按79.42%奖励研发团队个人,金额为2303.2万元。
由于获取股权需要缴纳高额个人所得税,太赫兹团队成员需要为此支付将近1000万元的个税。而太赫兹技术的相关产品还没有投入生产,在没有产出利润的情况下要拿出千万现金交税,成了研发团队意想不到的燃眉之急。
在了解这一情况后,上海市税务局迅速帮助团队解决问题。
目前,上海理工大学已在杨浦区税务局成功办理了《科技成果转化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备案,以太赫兹科技研发成果作为无形资产获得股权奖励的上海理工大学科研团队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1035.09万元,成为全国首单科技成果转化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优惠案例。
上海财经大学胡怡建教授介绍,理论上个人获得股权需要交税,现在对科研成果以股权形式转让暂不交税,递延到获得股权收益转让所得时候再征税,这减轻了个人现金流负担,有利于创新创业。
据了解,上海科技成果转化实行备案管理,仅杨浦区就有多所重点高校有意向对3个科研项目研发团队给予激励,公司估值共计约8000万元,按80%的比例奖励给研发团队,金额约6400万元,暂不征税。
目前,我国已基本形成了全方位支持科技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体系。
02-06 来源:中国经济网 | 编辑:确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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