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到生病住院、租房租车,小到办一张公交卡,都必须先缴纳一笔押金。押金无处不在,不但提高了消费者的消费成本——押金加大了消费者的经济负担,就算服务完成了,消费者想取回押金,有时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同时还增加了社会成本——没有押金办不成事,就有可能耽误事,譬如患者急病住院,没有押金就会麻烦多多,甚至可能耽误救治;对一些服务企业来说,消费者所缴纳的押金形成一个巨大的“资金池”,是一块诱人的大肥肉。收押金时很积极,退押金时设置严格的退款条件或复杂程序,引起消费者不满。
有些押金纯属霸王条款,是企业将经营成本转嫁给消费者的表现。这些押金就像去市场买菜,消费者除了付菜钱,还要为摊贩的点钞机、电子秤的使用费、折旧费埋单,完全不合理;有些押金则是经营者出于对经营风险的规避,有一定合理性。就像共享单车,如果不向用户收取一定的押金,只凭用户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登记就使用,万一发生道德风险,企业怎么办?
信任是重要的社会资本,一个充满信任的社会,交易成本比较低。反之,交易主体为防范风险,就不得不支付额外成本。可以说,押金现象在一定程度上是个人信用、社会信任的晴雨表。实现“无押金社会”还得从信用、信任入手,以提升个人信用、增进社会信任降低交易成本、社会成本。
国家发改委在3月发布的《分享经济发展指南(征求意见稿)》中也单列了“信用体系”条目,明确提出“积极引导平台企业利用大数据监测、用户双向评价、第三方认证、第三方信用评级等手段和机制,健全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既要互联网企业参与,利用大数据,完善公民个人信用系统,更少不了行政管理部门努力,在建立健全守信鼓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和机制等方面,比过去有更大作为。
02-06 来源:中国经济网 | 编辑:确牛
05-16 来源:华夏时讯 | 编辑:确牛
01-18 来源:中国日报网 | 编辑:确牛
01-18 来源:中国经济网 | 编辑:确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