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农牧厅饲料工业办公室宁饲办发[2017]12号《关于做好饲料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灵武市农牧局高度重视,由动物卫生监督所副所长任杰带队一行4人组成安全生产检查组于7月11—14日,对辖区内的14家饲料经营企业和2家饲料生产企业进行了安全生产检查行动,采取看、问、查的检查工作方法,对14家饲料经营企业的
防潮防火(饲料垫板、灭火器)和2家饲料生产企业就“粉尘防爆、安全防护设施与警示标志和危化品管理”三项内容进行了现场查看。
经检查,14家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环节良好,有个别企业灭火器过期责令重新购入。2家饲料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良好,安全意识强,均配备有灭火器、安全制度公示牌。
任杰副所长还要求各企业:一要充分认清形势,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和主体责任意识;二是要立即全面开展自查,认真查找生产中的安全隐患和事故苗头,采取切实措施及时予以解决;三要按照安监、公安消防等部门的规定,按照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生产,强化粉尘、化学试剂的管控,切实将企业的安全生产落到实处。饲料企业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坚持不懈抓好饲料安全生产工作,防止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05-05 来源:华夏时讯| 编辑:确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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