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高仁乡积极建立完善村干部考核评价和民主管理制度,规范村干部履职行为。
一是实行任期承诺制和目标责任制。在村干部任职之初,高仁乡党委、政府组织村干部进行任期内工作目标承诺,并将承诺内容列入各村年度工作任务考核。制定综合统筹、相互关联的村干部考核目标责任书,实行乡级考核。
二是建立村干部联系群众和民主管理制度。推行“民情日记”、村干部接待群众日和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引导村干部倾听民声、尊重民意、解决民难。坚持党务、村务和财务“三公开”,全面推广“民主议政日”活动,完善以“一事一议”为主的决策机制,激发村民参与民主管理的意识,建立健全“民声通道”。
三是建立村干部责任追究制。建立“两考一问责”考核机制,制定明确问责方式,对违反责任追究规定的村干部,视情节轻重及造成后果的情况,进行问责追究,有效调动和发挥了村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四是充分发挥村民监督委员会职责。积极配合村“两委”,以党风廉政建设为抓手,大力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在全乡形成了深厚的崇廉尚廉氛围,增强了村干部勤政廉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05-05 来源:华夏时讯| 编辑:确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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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5 来源:华夏时讯 | 编辑:确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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