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开展党组织和党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7〕23号)文件精神及县委组织部《关于在全县开展党组织和党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永党组〔2017〕31号)文件要求,杨和镇在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基础上,对全镇党组织和党员等基本信息进行采集,建立党员电子身份信息,逐步推动组织工作信息化、规范化。
高度重视,落实组织保障。日前,杨和镇党委领导班子就召集机关支部和各村支部传达学习了组通字〔2017〕23号、永党组〔2017〕31号两份文件,深刻领会文件精神,明确目标任务,指定专人,限定期限,要求自下而上、层层开展党组织和党员等基本信息采集工作,镇党委与各支部的梳理排查报表统计数据要相吻合,确保不走过场,落到实处。
严格把关,保证信息质量。对党员基本情况进行初步登记,对党员身份严格确认,对信息内容严格把关。基层党组织初核,镇党委复核,层层把关,确保数据准确、完整,同时注意安全保密。一查所属党员实有数。经查杨和镇党委有在册党员994人。二查流动党员实有数、是否建立流动党员管理台账。经查镇机关党支部在职党员都在职在岗,退休老党员无长期离皋在外地滞留情况,且电话联系正常,无失联党员。各支部也未接收外来挂名党员,故不存有流动党员现象。三查各支部党员身份信息真实性、是否按程序发展党员、是否有党员身份造假情况。各支部通过查阅党员户口本、身份证、党员档案,核实了党员的身份信息、入党时间、转正时间及党员档案存放情况。各支部党员身份信息真实可信,党员发展程序符合规定,无党员身份造假情况。通过自查的情况看,杨和镇党委能严格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认真做好对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工作,很好地发挥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和组织基础。
做好督查,确保按时完成。镇党委加强对基层党支部的监督指导,把工作要求贯穿于信息采集、校核、录入全过程,要充分确保采集信息的完整度和真实性,同时组织相关人员对工作进展进行督促、核查,确保党员信息采集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来源:杨和镇 李佳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