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源县委、政府近日制定出台《泾源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大学生资助办法》,今年起,对在县内高中就读、被二本及以上高校录取的泾源籍大学生;在县外高中就读、被二本及以上高等院校录取的泾源籍建档立卡贫困户大学生,每人每年资助1万元(含学费、生活费等),资助至完成本科学业。
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可在接到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后,向泾源县教育体育和文化广电局提出申请,递交申报材料、填写《泾源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大学生资助登记表》。申报时,在县内高中就读、被二本及以上高等院校录取的泾源籍学生,需提交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户口本和高中在校证明,学生本人及家长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在县外高中就读、被二本及以上高等院校录取的泾源籍建档立卡贫困户大学生,需提交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户口本和县扶贫办出具的证明材料,学生本人及家长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申请人经资格审查后,确定的资助对象将在县电视台、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记者容晨实习生王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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