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和银川市第十四次党代会、银川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目标任务,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与幸福感,根据《关于建立银川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自然调整机制意见》(银政办发〔2015〕66号)进行测算, 根据《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高银川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银政办发〔2017〕139号)的文件精神,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从2017年7月1日起,金凤区城市居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440元提高到570元,月人均补差增加130元;农村居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3150元提高到3800元,月人均补差增加不少于54元。资金分担提标后新增资金支出,由银川市财政与金凤区财政按照6:4的比例分担,确保将提标后的低保金按月及时发放到位,此次提标让金凤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基本生活水平得到进一步保障。
为保证低保提标工作落到实处,正真惠及老百姓,金凤区民政局从以下几个方面抓落实:一是加强宣传力度,利用社区电子屏、宣传栏等媒体,广泛宣传社会救助政策,特别是这次提高城乡居民低保标准的文件精神,提高老百姓政策知晓率。二是加大动态管理力度,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切实体现公平公正。三是进一步加强管理,规范审核审批和资金发放程序。四是积极协调辖区财政部门,保证辖区配套资金到位,确保将低保提标后的低保金按时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