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兴隆乡纪委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将精准执纪、严肃问责贯穿于脱贫攻坚全过程,坚决查处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精准扶贫工作保驾护航。
把握执纪监督的界线。制定《兴隆乡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面推行《三议三审三公开》扶贫资金审批审核制度,明确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落实乡村两级干部在扶贫工作中所承担的职责、以及职责落实不到位应承担的责任。对脱贫攻坚信访突出问题进行排查登记造册,认真梳理,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对脱贫攻坚推进不力、问题频发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畅通信访监督的热线。建立健全信访举报网络,利用领导下访、党政办举报电话、微信举报平台广泛搜集案件线索,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推行“民主议政日”、村民诉求“月月清”等制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当月收集、当月查办,当月结案。对信访举报反映党员干部具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四风”方面的问题,通过谈话、函询等方式,及时了解、提醒、批评,以“早发现、早处置”,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划出警戒预防的红线。定期组织党员干部到红军长征纪念园、王团北堡子革命教育基地、“三所”等廉政教育基地接受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守纪律、廉洁扶贫,在扶贫党员干部心中划下纪律红线。对中央和区市县通报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在扶贫工作中搞变通、违规操作、优亲厚友的村干部违纪案例,在乡村干部大会上进行通报,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引以为戒。制作预警通知书,把风险提前告知干部,指出违反规定的问责办法,让其不敢跨越红线。
夯实执纪问责的底线。建立扶贫领域信访举报台账,对扶贫领域信访件,实行优先查办,限期办结,将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线索单独登记、专项受理、集中处置,明确专人负责,每月比对汇总。重点查处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扶贫领域“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纪问题、扶贫项目实施管理中的违纪问题。对在脱贫工作中政策推进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扶贫项目建设推进缓慢,以及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侵占、截留、挪用、套取、骗取扶贫物资和资金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2017年以来,共受理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线索10件,立案3件,开除党籍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