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彭阳县按照“村集体+合作社(企业)+农户(建档立卡户)”模式,积极探索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改革,梳理农民与土地的关系,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优化农村经济结构,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一是以党支部为引领。成立由村“两委”班子成员和流转土地农户为核心的土地股份合作社,制定土地股份合作社《章程》,明确合作社成立、变更和终止,股东、股权、组织机构、职权、财务管理与收益分配等规定。并负责引进经营企业,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实行监管。
二是以合作社为带动。一方面,把农民的耕地统一流转到合作社折价入股,使农民成为合作社的股东参与土地收益分红;另一方面,引进龙头企业,把耕地流转给企业,集约发展现代生态农业,把农民组织起来进入企业务工创收。
三是以龙头企业为支撑。引进龙头企业,充分发挥其在资金、人才、技术、市场信息等方面的优势,依据与合作社签订合作协议,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开展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生产,使企业与合作社和农民实现合作共赢,充分发挥了企业在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中的支撑作用。
目前,红河镇红河村、白阳镇中庄村、交岔乡庙庄村改革已全面完成。今年,全县计划所有156个村都有稳定的集体经济收入,即实现“破零”,30%以上的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1万元以上。
05-05 来源:华夏时讯| 编辑:确牛
04-26 来源:中国日报网 | 编辑:确牛
04-25 来源:人民网 宁夏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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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7 来源:人民网 宁夏频道
11-05 来源:华夏时讯 | 编辑:确牛
05-11 来源:华夏时讯 | 编辑:确牛
11-03 来源:华夏时讯 | 编辑:确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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