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7月14日,自治区纪委下发《关于扎实推进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通知》(宁纪发〔2017〕53号),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提出了“七个下功夫”具体要求。文件下发后,同心县及时在县委常委会、干部学习大会,各乡镇、涉农部门干部例会传达会议和文件精神。县纪委按照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全县实际提出具体贯彻意见。
认真抓好学习,提高工作能力。近期组织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专题培训班,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4次扶贫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王岐山同志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自治区纪委扎实推进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工作“七个下功夫”具体要求,切实提高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水平。
找准摸清底数,认真开展“回头看”。建立县纪委、乡镇、涉农部门联动机制,对十八大以来扶贫领域问题线索进行再清理、再排查,对重点问题开展“回头看”,对2016年以来“查否”的案件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重新核查,认真梳理中央纪委和自治区纪委转办督办的问题线索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摸清底数,建立台账。重点加强对脱贫攻坚工程实施、扶贫政策落实、扶贫资金管理和扶贫领域工作作风、工作纪律等情况进行专项巡察、督查、抽查、核查。
强化执纪审查,严惩扶贫领域腐败问题。进一步发挥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职能,深入践行“四种形态”,坚持“零容忍”惩治腐败,深化执纪审查协作区机制,坚决查处工作中弄虚作假、阳奉阴违、推诿扯皮,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等行为。坚决纠正党员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骗取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挥霍浪费、坚守自盗等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追究责任。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对扶贫工作不务实、不扎实,脱贫结果不真实,发现问题不整改等不严不实、弄虚作假的,以及失职失责造成涉农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的,既要追究党组织的责任,也要追究领导干部的责任。对各级纪检组织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也要从严问责。
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发挥案件警示作用。实行“一案一通报”工作措施,特别是对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县纪委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同时,各乡镇、部门同步建立常态化通报曝光制度,加大对查处的涉农扶贫领域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力度,充分发挥查处一件,警醒一片的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