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宁县河长制实施方案出台后,这标志着永宁县河长制工作迈出了扎实的第一步。当前,全县立足实际,“三个到位”扎实推进河长制工作落实。
一是摸清底数,工作落实到位。积极组织县防汛办、水政监察大队人员实地查看,对县境内的黄河(永宁段)、3处水源地、5条干沟、12处湖泊、10条跨乡镇斗沟,25条跨村斗沟,51条不跨村斗沟基本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确保准确掌握辖区内河湖位置、长度、相关水文参数、治理状况、污染状况及水事活动情况等基本信息,为“一河一策”、“一湖一策”提供决策依据,目前,黄河(永宁段)、第一排水沟等6条县级重要河湖已巡查完毕,并已建立档案资料,其他河流正在按照自治区河长办的工作要求有序开展。
二是工作措施保障到位。明确水资源管理与保护、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主要任务,并细化明确具体目标任务,将具体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成员单位,并要求各成员单位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尽快制定各自的“河长制”实施方案,目前,交通局落实河长制工作方案已上报县河长办公室备案。
三是健全体系,营造氛围,宣传工作到位 。坚持生态优先、党政同责、逐级设立、人水和谐、问题导向、严格考核的原则。制定了全面推行河长制县级会议制度、信息通报制度、工作督办制度、工作考核办法等。严格执行《水法》、《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普及河长制政策规定和专业知识;做好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不断增强公众对河湖保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营造全县关注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
来源:永宁县水务局 董金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