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隆德县检察院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平台”建设为抓手,积极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助推美丽隆德建设,让隆德天更蓝、水更绿,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的食品、用上安全的药品。
一、高度重视,建章立制。根据区院和市院关于开展“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的精神和要求,院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分管副检察长为组长、检委会专职委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院“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领导小组并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
二、加强平台建设,拓宽监督途径。由检委会专职委员带队对“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涉及的各行政单位的“两法衔接”平台运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针对平台运行不畅、未建立的“两法衔接”平台的情况,积极与相关单位协调沟通,督促责任单位及时开通“两法”衔接平台,确保案件信息录入、移送、办理、查询和监督程序流转顺畅。
三、专人负责,及时捕捉案件信息。为了让“两法衔接”平台发挥作用,我院确定专人不定期对“两法衔接”平台中行政执法单位上传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巡视、同程监督、详细筛选,及时获悉破坏环境资源、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监管信息并进行评估,对于可能涉嫌犯罪的,督促行政执法单位向公安机关移送。
四、及时介入,确保监督质量。发现可能涉嫌犯罪线索后,适时介入执法过程,及时提出相关意见引导执法单位收集、固定证据,为取证的合法性和犯罪行为的准确定性提供保障。
五、加强协作,形成监督合力。在工作中,我们树大局意识、协作精神,针对案件中部分行政执法机关怠于履行职责和违法履行职责的情况及时给本院民行部门反映,民行部门通过“两法衔接”平台获取案件线索信息,依职权启动监督程序,开辟行政检察监督案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