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11日,市委常委、县委书记、县总河长马洪海主持召开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第一次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重要精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自治区总河长第一次会议、全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我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
会议传达学习了自治区总河长第一次会议及全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通报了全县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讨论并通过了《同心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县级会议制度》《同心县全面推行河长制信息通报制度》等5个制度文件;清水河河西段河长、国土资源局负责人做了表态发言。总河长马洪海分别与各河长签订了责任书。
会议要求: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保护水生态、保障水安全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强烈的忧患意识、使命意识和责任意识,以全面推行河长制为抓手,切实推进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修复,筑牢我县列入河长制管理名录的23条河湖沟渠的生命线,以河长制推动河长治;要补齐短板,分类施策解决好河湖管理保护突出问题,坚持规划引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把河湖保护管理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在产业结构调整、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环境治理等工作中,要充分考虑环境安全、水安全问题,特别是在水库、水坝周边开发建设时,更要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前提,切实保护好水生态环境。
会议强调: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是全面推行河长制的着力点。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和“河长牵头、部门协作、分级管理、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以最严的标准、最实的作风推进工作落实。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介,开辟“河长”专栏,滚动播放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曝光违法典型案例,倡导低碳生活方式,强化公众爱水护水节水意识,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视察,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监督水环境治理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