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原州区围绕“振奋精神、实干兴宁”主线,开展“创新驱动怎么做、脱贫富民怎么干、生态立区怎么办”大讨论活动精神,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着力打造创新驱动的推进者、脱贫富民的服务者、生态立区的保障者,树立全面推进平安原州建设者的良好司法形象。近日,原州区法院出台《关于为原州区创新驱动、脱贫富民、生态立区提供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为实现原州区经济繁荣、民族团结、人民富裕,确保与全区同步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司法服务。
《意见》从切实统一思想,牢固树立服务保障大局意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提升服务保障水平;加强自身建设,增强法治核心竞争力等三个方面18条措施,要求全院切实增强为创新驱动、脱贫富民、生态立区三大战略提供司法保障和优质司法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贯彻落实市委政府、区委政府关于“三大战略”和“五个扎实推进”工作的要求部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推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加强分析研判,强化司法应对,主动服务和融入三大战略建设进程,努力实现法院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方位、多层次对接,全力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原州区法院 王伯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