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罗洼乡结合民族宗教示范县创建活动,转变思想观念,拓宽工作思路,改善工作方式,创新工作举措,在宗教事务管理方面进行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实践活动,逐渐探索形成了宗教事务管理“3433”工作模式,深入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作。
健全三级管理网络体系。一是乡上成立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全乡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二是各村成立以村支书为组长的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聘请宗教教职人员担任矛盾纠纷调解员和工作协调员;三是各清真寺通过民主选举成立寺管会,负责本坊的宗教事务,不断强化宗教内部自治机制。
狠抓“四项规范管理”。一是狠抓宗教人士的规范管理;二是狠抓宗教活动的规范管理;三是狠抓宗教活动场所的规范管理;四是狠抓宗教活动场所翻建维修审批规范管理。
发挥三种重要作用。一是发挥民族宗教界凝心聚力的重要作用;二是发挥民族宗教界桥梁纽带的重要作用;三是发挥民族宗教界服务中心促进和谐的重要作用。
实现三个目标。一是实现依法规范管理的目标;二是实现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的目标;三是实现产业发展、农民增收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