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县检察院采取四个加强部署安排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2017-08-18 15:20来源:
华夏时讯 | 编辑:确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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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区检察机关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会议。为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对公益诉讼工作的要求部署,彭阳县检察院结合实际、主动作为,采取有效措施部署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积极助推生态彭阳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基础。县检察院先后召开党组会和全院干警大会,学习传达贯彻高检院《关于做好全面开展公益诉讼有关准备工作的通知》、曹建明检察长在全国检察机关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自治区检察院关于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部署要求,统一思想,细化思路。一是党组高度重视、“一把手”亲自抓。县检察院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公益诉讼工作,讨论民行科起草的《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报告》,成立了开展公益诉讼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并就线索摸排方式、证据收集等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石永忠检察长对县检察院下一步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二是组织学习培训,提高工作水平。一方面组织入员检察官和民行部门干警系统学习推行公益诉讼的理论基础和实践基础,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刻理解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党和国家为加强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保护、促进法治政府建设而作出的重大制度性设计,是在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党和国家赋予检察机关的新使命、新要求;另一方面,积极组织民行干警认真学习公益诉讼相关法律法规,了解公益诉讼制度的立法背景和立法目的,全面领会立法精神,同时认真学习最高检发布的有关规范性文件的指导性案例,借鉴公益诉讼试点地区的成功经验做法,提高实际办案能力。
二、加强工作机制建设,深入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案件线索是公益诉讼工作的案源“活水”,县检察院积极探索建立内设机构在履职过程中发现和移送公益诉讼线索的机制,拟制定《彭阳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内部协作配合的规定》,计划建立起民行与侦监、公诉、控申、反贪等部门的“一案三查”线索管理机制。民行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增强工作联动性,提高在履职过程中发现公益诉讼监督线索的能力。
三是加强沟通协调,积极凝聚公益诉讼工作合力。一是及时向县委、人大、政府、政协主要领导专题报告自治区检察院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会议精神和县检察院工作打算,始终做到与彭阳县发展大局同频共振,积极争取县四大机关对公益诉讼工作的领导和支持。二是为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高效对接、创造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营造良好的检察监督环境,主动走访水务、建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国土资源等行政机关,深入了解各部门的执法情况。同时加强对环境资源保护、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重点领域的线索排摸、跟踪和管理,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执法实际与司法理念方面的意见交流,在法律政策理解与适用等方面提高协作配合契合度。三是主动与法院行政审判庭沟通协调,力争在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管辖、证据规则等具体实务问题上统一标准、形成共识。
四是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开展公益诉讼舆论氛围。公益诉讼工作既是重大的司法改革举措,也是促进环境保护的民心工程。按照自治区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宣传工作纪律的要求,彭阳县院通过检察“两微一端”平台、检察门户网站、彭阳县政务网等多种媒体途径,先期重点宣传公益诉讼立法意义和背景、检察机关工作职责和公益诉讼工作程序,提高社会公众对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了解度和支持度。积极拓展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加强社会公益诉讼意识的培育,力求实现公益保护的社会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