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海原县着力加强生态屏障建设,坚持生态优先,严守生态环境底线,持续推进生态建设,区域小气候得到明显改善。
一是加大造林绿化力度,实施了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把25度以上坡耕地、重要水源地、严重沙化地作为退耕还林重点区域,第一轮项目实施期间,完成退耕还林142万亩。新一轮项目启动以来,规划退耕23万亩,目前已完成6.2万亩。
二是实施了“三北”防护林、天然林保护工程,坚持每年组织干部群众集中开展春秋两季植树造林,累计完成生态造林42.6万亩、封山育林15万亩。加大移民迁出区生态修复力度,通过“封、造、育、管”相结合的方式,完成生态修复25.6万亩,实现移民迁出区生态修复全覆盖。全县林地总面积达到217万亩,森林覆盖率由2011年的8.8%提高到9.22%,南华山被列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三是分区块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坡耕地整治、淤地坝建设、河道治理等工程,累计实施“坡改梯”66.2万亩,建成淤地坝72座,对县内7条河道全部进行综合治理,对102万亩天然草原全部实行禁牧封育管护。水土流失治理面积达到2220.4平方公里,治理程度50.4%。
05-05 来源:华夏时讯| 编辑:确牛
04-26 来源:中国日报网 | 编辑:确牛
04-25 来源:人民网 宁夏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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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7 来源:人民网 宁夏频道
11-05 来源:华夏时讯 | 编辑:确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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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 来源:华夏时讯 | 编辑:确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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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来源:人民网 | 编辑:确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