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规划引领管控。结合实际,研究出台了《贺兰县空间规划(多规合一)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贺兰县特色小镇建设实施意见》《特色小镇三年行动方案》。重新启动《贺兰县县域城乡总体规划》修编,完成贺兰县“三规合一”及“多规融合”规划编制,编制了《贺兰县城市供热专项规划》《贺兰县域产业空间布局发展战略研究及特色小镇中长期发展建设规划》《贺兰县旧城改造(八片区)规划》等专项规划,制定贺兰县城镇低效用地认定标准,编制德胜园区“退二进三”规划,严格执行自治区城乡规划法及其规划办法,制定规划行政审批和监管制度,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二是塑造城市特色风貌。严格落实重要项目规委会审查制度,对富兴街特色街区进行景观设计,成立全域旅游领导小组,编制全域旅游示范县三年行动方案、全域旅游示范县创建方案、全域旅游实施方案等规划;提升A级景区、星级农家乐、星级饭店的升星和创星工作。根据《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历史建筑确定标准》,对宏佛塔、鹿盘寺、暖泉汉墓群等历史古迹编制保护规划并实施保护。
三是提升城市建筑水平。建立健全建筑设计审查决策机制,充分发挥专家领衔、咨询作用,对建设项目平面规划布局及建筑设计进行审查;严格执行抗震设防标准,开展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行动,认真落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标办法,加大建筑工地一卡通及实名制管理检查力度,实现远程视频监控,有效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四是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完成县城地下管网普查,建立地下管网信息管理平台;规划实施如意湖小公园、贺兰生态公园等项目,对三丁湖、清水湖、寇家湖实施湿地保护,完成生态保护植树造林2000亩;建成65个节水公共机构、2个节水型企业、2个节水型学校和2个节水型社区,工业企业全部安装计量水表;制定自备井关闭计划,关闭自备井5眼,查封自备井8眼;初步划定县城禁燃区。
五是提升城市生活品质。加大老旧小区改造力度,计划完成10个老旧小区改造住宅楼68栋,改造面积23万平方米,住户2064户,概算总投资3754万元。现已完成总工程量的70%,预计9月底全部完工。深入实施“蓝天碧水·绿色城乡”专项行动,2017年,共争取各类环保专项治理资金14136万元。拆除20蒸吨以下燃煤小锅炉55台,拆除燃煤锅炉烟囱82根。上半年,空气优良天数124天,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0.5%。开展城市扬尘治理,对垃圾实行密封运输,做到日产日清,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05-05 来源:华夏时讯| 编辑:确牛
04-26 来源:中国日报网 | 编辑:确牛
04-25 来源:人民网 宁夏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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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7 来源:人民网 宁夏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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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 来源:华夏时讯 | 编辑:确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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