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脱贫攻坚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做优一产富民”战略与脱贫攻坚深度融合,充分发挥产业扶贫支撑作用,切实增强贫困户“造血”功能,结合全市养牛产业优势,凌源市大力推进“黄牛养殖入万户”扶贫项目。
在保障措施上,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市委副书记、市委组织部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财政、畜牧、环保、国土、林业、农经、水务、扶贫、民政、农行、农信社等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黄牛养殖入万户”扶贫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推进和组织领导,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各乡镇街成立相应领导组织,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限定完成时限,确保项目按期建成并持续运营。
在项目实施上,坚持“输血”与“造血”相结合的原则,利用金融撬动为项目提供资金保障,通过贫困户自养、亲朋代养及养牛企业、大场大户托养等方式,获得持续稳定收益,实现壮大全市黄牛养殖产业与促使贫困户增收脱贫双赢的目标。在项目资金来源上,通过市农行和信用联社扶贫贷款为项目提供资金保障。贷款对象为有自主养殖能力的建档立卡户和能够带动建档立卡户养牛的企业、大场大户,贷款利率为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还款期为3年。贫困户个人贷款额度为2至3万元,公司、大场大户、领头人贷款额度根据其实际产业规模而定,最高为500万元人民币。在项目发展方式上,对有自主养殖意愿、有劳动能力且有养殖经验的贫困户,为其贷款购牛实施自养;对有养殖意愿但无劳动能力且不具备银行贷款条件的贫困户,其子女、亲朋可贷款(贷款条件与贫困户贷款条件一致)购牛进行代养,也可由养牛企业、大场大户贷款购牛,放置在贫困户家中饲养,贫困户赚取劳务费用;对符合银行贷款条件,但缺少养殖技术的贫困户,可由贫困户贷款购牛,将牛寄养在养牛企业、大场大户,寄养主体收取养殖费用,售牛利润归贫困户所有;对无养牛意愿、又不具备养牛条件的贫困户,由养牛企业、大场大户实行带动,政府可为带动主体协调扶贫贷款10至500万元,还款利率要在银行基准利率上浮2个百分点,用于为带动的贫困户分红,每年每人600元,实现有稳定收入。在项目申报程序上,针对带动贫困户养牛的各类贷款主体,需经属地村委会、乡镇政府对项目进行实地审核,并在贷款申请表上签字盖章,方可向农行申请贷款,由银行进行具体审批。贷款主体要与贫困户签订带动增收协议。 四是项目资金监管。针对自主养牛贫困户,各村要设立专门账户,银行将贫困户个人贷款打入村账户,贫困户不直接接触现金。村书记、主任一人持账户卡(折)、一人持卡(折)密码,贷款到账后由村书记、主任及村班子成员带领贫困户统一购牛,确保专款专用,防止贫困户将贷款用作他用,同时要保证购牛价格及所购黄牛得到贫困户认可。
在进度安排上,分为四个阶段进行。一是宣传发动阶段(8月21日至25日)。各乡镇街、相关部门、帮扶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帮扶工作队及各村“两委”班子要逐村逐户对“黄牛养殖入万户”精准扶贫项目及相关政策进行大力宣传,进一步提高贫困户参与黄牛养殖产业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二是调查摸底阶段(8月26日至9月6日)。各乡镇街要统计本地区贫困户自主养殖、亲朋代养数量及贫困户、养牛企业、大场大户需求贷款等情况,并将上述情况汇总报至市扶贫办。三是申报放款阶段(9月7日至10月7日)。各乡镇街要积极与农行进行对接申报,完成项目贷款推荐工作;农行对各类贷款主体进行审核放款。四是督查考评阶段(10月8日至15日)。由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扶贫办对贷款发放工作和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汇报给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协调各部门及时解决问题,保障项目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