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加快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及规范管理工作,根据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加快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通知》精神,永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积极落实新政策,优化审批流程,降低门槛,实行“三不”政策,促进我县社区社会组织有序发展。
“三不”:即“不审验注册资金、不收费、不筹备”。以前申请人在成立登记时需要提供一份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费时费力还需支付验资报告的费用。现在申请人只需凭银行资金进账单作为申请成立登记时的开办资金来源证明,不再需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既省去了申请人出具验资报告来回跑路的麻烦,又为申请人节省了出具验资报告的费用,整个审批过程中永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不收取任何费用。同时还简化了社区社会团体登记程序,拟成立的社区社会团体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后,申请人可以免去筹备环节直接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永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将从实际出发继续落实新理念新政策,始终把“群众满意”放在首位,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使审批更加科学、规范、高效、透明,切实提高群众获得感。
来源:永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张梦姣)
05-05 来源:华夏时讯| 编辑:确牛
04-26 来源:中国日报网 | 编辑:确牛
04-25 来源:人民网 宁夏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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