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脱贫攻坚产业扶贫工作,确保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都有一个长久、稳定增收的产业项目,我市与凌源辉宏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和中利集团(以下简称企业)合作开发光伏扶贫项目,对全市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户院内建设4.32KW户用光伏电站,对不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户由村组选址建设村集体扶贫光伏电站。
“光伏全覆盖”扶贫项目将在全市17062户中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户院内安装户用光伏电站,不符合条件的由村组选址建设,每户装机容量4.32KW,预计总装机容量73.7兆瓦,投资5.89亿元。项目共分两期建设,一期预计投资3.68亿元,带动2016年已脱贫和2017年预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共计10656户;二期预计投资2.21亿元,带动2018年预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6406户。力争到2018年5月底实现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光伏全覆盖。
项目采取“公司垫付+农发行贷款+企业担保”的方式投资建设。项目预计总投资5.89亿元,企业自筹1.76亿元,占项目总投资30%,农发行贷款4.13亿元,占项目总投资70%。在项目收益分配上,电站并网发电形成收益后,为在自家庭院安装光伏电站的贫困户,每年分红1100元,持续20年,25年后光伏电站的资产和收益归贫困户所有;为不符合建设条件,由村、组选址集中建设村级电站的贫困户,每4.32KW每年为贫困户分红900元,村、组分红100元作为集体经济收入,持续20年,25年后光伏电站的资产和收益归村、组集体所有。
项目实施分三个阶段。一是宣传调查阶段(8月20日—8月28日)。各乡镇街、相关部门、帮扶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帮扶工作队及各村“两委”班子要进村入户,宣传光伏扶贫政策,对建设电站项目征求贫困户意愿,并以村组为单位统计变压器容量及覆盖贫困户数,将调查情况于8月28日报至市扶贫办。二是项目建设阶段(8月29日—2018年5月30日)。项目一期建设时间为8月29日-11月30日,完成2016年已脱贫、2017年预脱贫户的10656户光伏电站建设,并完成剩余所有电站的桩基工作。项目二期建设时间为2017年12月1日—2018年5月30日,完成剩余的6406户光伏电站建设任务,实现光伏全覆盖。三是督查考评阶段(9月1日—2018年5月31日)。由两办督查室、扶贫办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汇报给“光伏全覆盖”扶贫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协调各部门及时解决问题,保障项目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