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健康扶贫若干政策的意见》和四届市委第20次常务(扩大)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医疗救助在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有效解决困难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近日,市民政局制定下发《关于医疗救助助力健康扶贫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工作的通知》,六措并举力促健康扶贫政策落地生根。
一是创新方式加大政策宣传。利用民生服务大厅、社区活动场地、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通过制作专题片、编发专题报道、创作宣传漫画、印发宣传单(册)、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海报、制作宣传展板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不断提高医疗救助政策知晓率度。二是适时扩大医疗救助范围。
认真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救助办法》和健康扶贫医疗救助“新政”131号文件,将贫困患者(指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与城乡低保对象享受同等医疗救助政策。三是切实提高医疗救助标准。将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对罹患重特大疾病的贫困患者,在年住院总费用累计超过年度家庭可支配收入的,在扣除各类医疗保险支付部分、民政医疗救助部分和非医保药品价款后,对剩余费用在3-10万元的,给予60%大病医疗救助,剩余费用在10万元以上的(含本数),给予70%的大病医疗救助,每人每年救助一次,最高救助金额不超过16万元。四是进一步规范医疗救助程序。建立贫困患者医疗救助绿色通道,持“贫困患者医疗服务优惠证”,直接到县(区)民政局或乡镇(街道办)医疗救助(社会救助)经办窗口申请办理医疗救助。对符合“一站式”医疗救助结算的对象,直接向县(区)、乡镇(街道办)民政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一站式”医疗救助服务。五是全面开展临时救助。认真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临时救助办法》,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制度救急难、托底线功能,规范临时救助程序,开设乡镇(街道办)社会救助“一门受理”窗口,切实做到“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六是强化监督落实。市、县(区)民政局成立社会救助助力健康扶贫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建立定期季报制度,强化责任追究,切实为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贫困患者编织好安全保障网,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夯实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基础。
05-05 来源:华夏时讯| 编辑:确牛
04-26 来源:中国日报网 | 编辑:确牛
04-25 来源:人民网 宁夏频道
04-25 来源:人民网 宁夏频道
04-27 来源:人民网 宁夏频道
11-05 来源:华夏时讯 | 编辑:确牛
05-11 来源:华夏时讯 | 编辑:确牛
11-03 来源:华夏时讯 | 编辑:确牛
04-30 来源:人民网 | 编辑:确牛
05-10 来源:人民网 | 编辑:确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