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盐池县印发《盐池县推进县委巡察改革实施方案》,选优配强巡察“尖兵”,加强县委巡察机构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实。
一是组织领导从强。对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人员进行加强和调整,组长由原来的县委副书记调整为县委书记担任,对巡察工作负总责,对重大问题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解决;县纪委书记担任常务副组长,县委组织部长担任副组长,纪委、组织部各1名主管领导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为成员,在县委领导下,对全县巡察工作实施全面领导,对县委负责并报告工作。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新设立2个巡察组,在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承担巡察任务。
二是人员选配从优。巡察干部的选配,严格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突出“年轻化、专业化、精干化”,选强将、挑精兵,由县纪委商组织部共同提名,县委把关决定,从乡镇及检察院、司法、财政、农经等部门,抽调8名工作人员到县委巡察办公室,分别充实到两个巡察组中。针对巡察队伍刚刚组建,巡察业务知识还不够精通,履职能力亟待提升的现状,由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通过以巡代培方式,促使巡察工作人员尽快进入工作角色。
三是队伍准入从专。建立巡察组长库和巡察人员库,从中选调巡察组兼职人员,面向乡镇和县直部门选拔原则性强、素质过硬、熟悉基层工作、具有相应工作经历、善于发现和分析研究问题的同志组成巡察组长库。巡察人员库面向纪检、组织、司法、审计、财政、国土资源、农经等部门遴选优秀、专业人员。常规巡察原则上由抽调的8名工作人员进行,重大或专项巡察,由县委巡察办提请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相关部门、单位发送选派函,相关单位收到选派函后,严格按照选派标准确定拟派人选,广泛征求意见后及时送县委巡察办,通过县委巡察办审核后入库。
四是工作纪律从严。要求巡察人员必须严守纪律和规矩,认真履职尽责,巡察期间不得饮酒,不得接受被巡察单位或个人的吃请,不得擅自离开巡察岗位。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应当发现问题而没有发现问题,不如实报告巡察情况,隐瞒、歪曲事实真相,跑冒漏滴、泄露扩散巡察秘密,工作中超越权限造成不良后果,利用巡察之便谋取私利,违反巡察工作纪律和其他纪律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约谈、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05-05 来源:华夏时讯| 编辑:确牛
04-26 来源:中国日报网 | 编辑:确牛
04-25 来源:人民网 宁夏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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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7 来源:人民网 宁夏频道
11-05 来源:华夏时讯 | 编辑:确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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