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固原市民政局制定下发《关于医疗救助助力健康扶贫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扩大救助范围,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与城乡低保对象享受同等医疗救助政策。
据了解,对罹患重特大疾病的贫困患者,年住院总费用累计超过年度家庭可支配收入的,在扣除各类医疗保险支付部分、民政医疗救助部分和非医保药品价款后,对剩余费用在3万元至10万元的,给予60%大病医疗救助,剩余费用在10万元以上的,给予70%大病医疗救助,每人每年救助一次,最高救助金额不超过16万元。为了规范医疗救助程序,固原市还建立贫困患者医疗救助绿色通道。
05-05 来源:华夏时讯| 编辑:确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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