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全县农业经营体系,推进土地规模经营规范运行,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平罗县印发《平罗县星级经营主体评选办法》。近期,组织对全县范围内种植业、养殖业、加工流通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四大类经营主体,按照经营规模、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产业带动、守法诚信等方面划分三个星级等次进行评选,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正、效益优先、产业带动、依法诚信、逐级审核、动态管理的原则。对拟评选认定的星级经营主体,按经营情况和评分情况汇总上报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由县人民政府审核予以命名,被命名的星级经营主体予以授牌,并在授信、贴息、用地审批、项目申报、场地补贴、农机具补贴、农业保险补助、品牌奖励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
05-05 来源:华夏时讯| 编辑:确牛
04-26 来源:中国日报网 | 编辑:确牛
04-25 来源:人民网 宁夏频道
04-25 来源:人民网 宁夏频道
04-27 来源:人民网 宁夏频道
11-05 来源:华夏时讯 | 编辑:确牛
05-11 来源:华夏时讯 | 编辑:确牛
11-03 来源:华夏时讯 | 编辑:确牛
04-30 来源:人民网 | 编辑:确牛
05-10 来源:人民网 | 编辑:确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