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掌握全县特困人员的生活自理状况,确定每个特困人员应当享受的照料护理标准档次,根据民政部印发的《特困人员认定办法》,中宁县民政局对特困人员开展了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工作。
县民政局聘请县人民医院为全县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的专业评估机构,签订了《中宁县特困供养对象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委托书》,印发了《中宁县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工作的通知》和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表,评估小组以乡镇为单位,逐一对目前享受特困供养待遇的526名人员开展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工作。评估内容包括自主吃饭、自主穿衣、自主上下床、自主入厕、室内自主行走、自主洗澡等六个方面的能力,六项指标全部达到的可以视为具备生活自理能力;有三项以下(含三项)指标不能达到的,可以视为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有四项以下(含四项)指标不能达到的,可以视为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通过评估在全县特困供养对象中具备生活能力的228人,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200人,完全丧失生活能力98人。
05-05 来源:华夏时讯| 编辑:确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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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5 来源:华夏时讯 | 编辑:确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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