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在贺兰县委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各部门积极配合下,全县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开展顺利。
截至9月底,全县被征地农民参保缴费3103人,个人缴费共计9945.87万元,2017年县财政拨付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资金1.2亿元,历年累计拨付资金1.91亿元。
根据宁人社发﹝2016﹞121号文件精神,贺兰县被征地农民达到待遇领取年龄且缴纳养老保险费个人部分后,按政策享受冬季取暖费。
目前,贺兰县已为2961名领取待遇的被征地农民发放冬季取暖费,平均每人补贴3046元,极大的提高了这些人的生活待遇,也为今后的参保起到了极大带动作用。
05-05 来源:华夏时讯| 编辑:确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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