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以来,平罗县先后承担了全国农村土地经营管理制度改革试验、全国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试点等7项国家级农村改革试点,以及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成果应用试点、工商资本租赁农户承包地准入监管和风险防范制度试点等多项改革任务。为此,平罗县人民政府先后出台了《平罗县工商资本租赁土地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准入监管暂行办法》《平罗县星级经营主体评选办法》《平罗县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证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对新型经营主体流转土地、购置大型农机具、建设示范场地给予政策扶持。
五年来,平罗县财政共投入1400余万元扶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 371个,准入工商资本37家,建设示范性经营主体56个,带动全县土地流转40万亩,占全县耕地面积的41%,推动了全县土地经营规模化,带动了农业产业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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