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灵沙市场监管所对辖区内的民用煤销售户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向经营人员宣传自治区“碧水蓝天·绿色城乡”专项行动精神,督促他们严格按照要求销售质量符合要求的燃煤。
灵沙市场监管所辖区内共有民用燃煤销售户14户,其中灵沙乡8户,头闸镇2户,渠口乡4户。为了深入开展散煤治理专项执法行动,10月31日,灵沙市场监管所召开专题会议,灵沙乡、头闸镇、渠口乡环保工作的分管领导及辖区14个“煤老板”参会。会上,灵沙所所长带领与会人员学习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和县人民政府相关文件精神,阐明销售高硫、高灰分煤对环境的危害,要求散煤经营户立即停止该类不符合规定燃煤的销售并清理场地存煤。三个乡镇环保工作的分管领导也对各自区域内的散煤经营户提出要求,进行思想动员,并表示将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共同防治环境污染。
下一步,灵沙市场监管所将按照会议提出的要求,对散煤经营行为进行督查整治,对顶风违法人员及事件进行严肃查处,保障辖区群众用煤安全,大力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工作。
05-05 来源:华夏时讯| 编辑:确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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