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区国土资源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宁国土资发﹝2017﹞79号)以来,平罗县认真遵照执行,并转发到全县13个乡镇,确保2017年设施农用地管理责任落实到位。截至目前,共办理设施农业用地备案29宗,面积达76.1014公顷,其中占耕地6.7988公顷。在办理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手续时,一是选址时尽量选择荒地,少占耕地,不占基本农田,尽量减少耕地资源的浪费;二是对确需占用耕地破坏耕作层的,严格执行耕作层剥离制度和耕地开垦费收缴制度;三是以文件要求的备案程序为标准,通过县、乡、村三级共同监管,强化设施农业用地备案和后期监管,使我县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日趋规范。
05-05 来源:华夏时讯| 编辑:确牛
04-26 来源:中国日报网 | 编辑:确牛
04-25 来源:人民网 宁夏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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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7 来源:人民网 宁夏频道
11-05 来源:华夏时讯 | 编辑:确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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