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关于做好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情况
整改任务第14项:健全基层环境监管执法机构,增加基层执法人员力量,完成18个环境违法问题和49家酒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
牵头(责任)单位:贺兰县人民政府(贺兰县环境保护局)
二、整改任务
1、监察园区企业排水,确保暖泉污水厂进水水质达到设标准。
2、严查园区排油企业,督促暖泉污水厂提标改造建设隔油设施。
3、督促暖泉污水厂加强处理保障,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三、整改完成情况
1、暖泉污水厂进水水质已达到设计进水标准。
2、完成了隔油设施的建设,在提标改造工程项目中新建气浮池,2017年9月开始建设,2017年12月22日设备安装完毕,开始进水调试,现已去除水中的油污。
3、实施提标改造工程。项目于2016年3月经县发改委备案,进行可研和初步设计工作。分别于2017年4月24日、5月31日在县招标办主持下进行“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和“项目监理”招标工作,中标单位是昊华工程有限公司和宁夏华磊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提标改造项目于2017年6月开工建设,2017年12月22日完成设备安装工作,23日开始进水调试。在线监测设备和第三方监测数据达到一级A水质标准
四、整改验收情况
2017年12月27日,县环保局、银川生物科技园管委会、宁夏中科精科监测技术有限公司等相关部门组成验收组,采取现场取样化验、查看在线监测设备等方式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第14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验收,整改任务取得了预期的效果,并通过验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贺兰县环境保护局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17年12月27日至2018年1月3日
受理部门:贺兰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0951-8065445
联系地址:贺兰县光明路仁和巷人社局二楼
贺兰县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7日
05-05 来源:华夏时讯| 编辑:确牛
04-26 来源:中国日报网 | 编辑:确牛
04-25 来源:人民网 宁夏频道
04-25 来源:人民网 宁夏频道
04-27 来源:人民网 宁夏频道
11-05 来源:华夏时讯 | 编辑:确牛
05-11 来源:华夏时讯 | 编辑:确牛
11-03 来源:华夏时讯 | 编辑:确牛
04-30 来源:人民网 | 编辑:确牛
05-10 来源:人民网 | 编辑:确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