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2018年伊始,平罗县人民政府深化统筹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将农村综合改革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结合,围绕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大力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
平罗县国土资源局积极谋划,将符合规划的高庄乡东风村18.7亩存量建设用地,按照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程序,采用挂牌的方式予以入市交易,最终由宁夏东方伊翔粮油有限责任公司取得该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粮油加工厂。2018年1月17日,在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中心,高庄乡东风村村委会与宁夏东方伊翔粮油有限责任公司签定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该入市地块土地出让金总额为114.631万元,高庄乡东风村村集体也因此获得土地增值收益27.3万元,壮大了村集体经济。
自开展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以来,平罗县将农村符合规划和产业政策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全部纳入入市计划,积极探索不同形式、不同用途的入市模式,深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借助土地制度改革东风,截止目前,我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共挂牌和协议出让14宗121.32亩,实现土地纯收益223.487万元。为特色城镇建设、民营经济、小微企业以及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提供快捷多元的用地保障,有力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05-05 来源:华夏时讯| 编辑:确牛
04-26 来源:中国日报网 | 编辑:确牛
04-25 来源:人民网 宁夏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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