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4年宁夏开展评选表彰“守法好公民”活动以来,惠农区先后产生宁夏“守法好公民”9名,他们在不同的岗位、不同的行业传递着崇德向善、尊法守法的理念,在宣传法律、遵守法律和法治实践中发挥着模范带头作用。2017年,宁夏将“守法好公民”评选表彰活动调整为评选“百名法治模范”“十大法治人物”“十大法治新闻”,惠农区杨连成、陈学升、蒋红梅三名同志荣登宁夏“百名法治模范”榜单。
来自惠农区人民法院红果子法庭的法官杨连成从事民事审判业务十几年,始终坚持在审判一线,多次深入村镇基层调查并化解矛盾,心系人民群众,善于与当事人沟通、处理民事纠纷,在办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进行法律宣传、教育,对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法律引导、感性调解。市第四中学校长陈学升将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作为构建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体系的重要途径和有效载体,积极筹措资金80万元,建设惠农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实践基地,提高青少年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育才路街道办事处新建路社区居委会主任蒋红梅,十七年的社区工作,天天与不同职业类型的群众打交道,不但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而且深爱社区工作,与群众结下了深情厚谊,对于群众普遍反映的热点问题,总是主动地与各上级机关协调沟通,全力维护社区和谐稳定;对于居民之间的纠纷矛盾,不管什么时间,只要接到电话,总是快速赶到现场,带着感情去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