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传达了《贺兰县人民政府关于湿地产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需要调整部分单元界限等问题的函》,对前一阶段的湿地单元划分、预公告、勘界调查和资料审核等阶段进行了简要总结,分析了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会议对公示阶段作出了具体的安排部署,一是提高认识、精心组织。要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到湿地产权确权工作在县域生态文明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中的重要意义;二是依法公示、严格程序。依托贺兰县政府门户网和各乡镇、村公示栏进行公示,期限为15个工作日;三是收集诉求、妥善化解。对于公示后群众反映的政策性问题,要及时解惑答疑;对问题脉络清晰的问题,要引导进入乡镇(场)综治信访平台,运用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手段进行妥善化解;对历史遗留的问题,要正确引导到司法渠道去解决;四是强化监督、突出成效。县林业、国土部门将加强公示阶段的监督检查,使这项工作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效果。
05-05 来源:华夏时讯| 编辑:确牛
04-26 来源:中国日报网 | 编辑:确牛
04-25 来源:人民网 宁夏频道
04-25 来源:人民网 宁夏频道
04-27 来源:人民网 宁夏频道
11-05 来源:华夏时讯 | 编辑:确牛
05-11 来源:华夏时讯 | 编辑:确牛
11-03 来源:华夏时讯 | 编辑:确牛
04-30 来源:人民网 | 编辑:确牛
05-10 来源:人民网 | 编辑:确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