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记者从宁夏日报获悉,自治区“蓝天碧水·绿色城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首次公布我区月度环境空气质量排名,通过综合分析,我县1月份环境空气质量在全区14个县(市、区)排名第一。
根据《2018年自治区环境空气质量排名通报方案(试行)》,今年1月起,自治区对5市和宁东、8个市辖区、14个县(市、区)剔除沙尘环境空气质量进行评价、排名,每月、每季度、每半年和年度向社会公布。该排行榜涉及银川、中卫、石嘴山、吴忠、固原、宁东基地及8个市辖区、14个县(市)。
近年来,隆德县积极推进生态文化旅游县城建设,打造清凉河、三里店水库环城生态景观水系,建成骆驼巷丝路文化公园和笼竿城街心公园,大力提升县城绿化亮化水平。实施城南片区道路改造及雨污分流工程,全面淘汰县城建成区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完成餐饮行业油烟污染治理,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率93.7%,为全区最优。完成县污水处理厂达标改造,新建5座乡村污水处理站,实施农村改厕3216户。严格环境保护执法监管,扎实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主要环境监测指标持续向好,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生存宜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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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5 来源:人民网 宁夏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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