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平罗县顺应群众美好生活需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以“四个最严”为遵循,以“四有两责”为引领,突出监管机制、模式和方法创新,扎实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食品安全工作成效明显。
目前,全县共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3322家(其中:生产加工企业75家,食品小作坊306家,流通领域食品经营户2107家,餐饮单位834家),农资经营户248家,兽药饲料经营户23家,奶站10个,种养基地173个,养殖大户480户,水产养殖户20家,家庭农场311个。探索开展小作坊一点多证监管,解决了食品加工小作坊不能销售其他外购食品的问题;餐饮后厨“4D”管理模式,实现了餐厅后厨远程监控,“平罗模式”在全区推广。全县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成功创建自治区首批食品安全示范县。
05-05 来源:华夏时讯| 编辑:确牛
04-26 来源:中国日报网 | 编辑:确牛
04-25 来源:人民网 宁夏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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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7 来源:人民网 宁夏频道
11-05 来源:华夏时讯 | 编辑:确牛
05-11 来源:华夏时讯 | 编辑:确牛
11-03 来源:华夏时讯 | 编辑:确牛
04-30 来源:人民网 | 编辑:确牛
05-10 来源:人民网 | 编辑:确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