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在作实农村产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基础上,破解村集体资源有偿使用难题,增加村集体收入。
平罗县在规范集体荒地承包、租赁合同,房屋超占面积收缴标准的基础上,在全区率先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创新性地为农户和经营主体颁发了集体荒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设施农业用地使用权等权证。
同时,开展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健全村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制度。将农村原有宅基地超占面积使用费和集体荒地承包费等集体收入纳入经营性资产范围,重点清产核实未验收到户的资源性资产和集中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以及现金、债权债务,查实存量、价值和使用情况等,做到帐证相符和帐实相符,实行台账管理。
在此基础上,在全国率先建立集体资源有偿使用机制,为农民开垦荒地确权颁证并收缴承包费,解决了集体资源占有不公的问题。
目前,已收缴荒地承包费和宅基地超占有偿使用费2400多万元,实现了村集体资源有偿使用,有效增加了村集体收入。
05-05 来源:华夏时讯| 编辑:确牛
04-26 来源:中国日报网 | 编辑:确牛
04-25 来源:人民网 宁夏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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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7 来源:人民网 宁夏频道
11-05 来源:华夏时讯 | 编辑:确牛
05-11 来源:华夏时讯 | 编辑:确牛
11-03 来源:华夏时讯 | 编辑:确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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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来源:人民网 | 编辑:确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