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检察院对一起因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依法向县法院提起公诉。
经依法审查,被告人温堡乡杜堡村二组杜某于2017年4月,用自家承包地兑换本村村民下大河园子耕地8.36亩。在未经行政机关批准的情况下,在该地采砂卖砂,改变耕地用途。期间,县国土局等相关部门多次通知其停止采砂行为,但被告人杜某继续非法采砂并出售,致使该农用地大量严重毁坏,无法种植。
县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杜某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变被占用耕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农用地大量毁坏。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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