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注重持续释放政策红利。为有效化解房地产库存,2016年出台了《贺兰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12条具体措施,着力减少房地产库存,促进了房地产业健康平稳发展。2017年,为进一步推进房地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房地产去库存力度,从适应住房刚性需求和改善性需求出发,坚持去库存与新型城镇化相结合,出台了《贺兰县化解房地产库存若干意见》及其实施细则,有序引导农民工和农民进城居住。
二是注重鼓励特殊群体购房。制定了有地农民进城购房和企业职工购房补贴政策。截至目前,已受理有地农民购房201户,企业职工8户,涉及补助资金390万元。很大程度上调动了农民进城购房的积极性,拉动作用明显。
三是注重加大货币化安置力度。停止新建安置性住房,由政府从市场上回购合适的新建商品住房、司法拍卖住房或存量住房作为安置性、公共租赁住房房源。2016年,全县实施棚户区改造3864套,直接货币化补偿405套,政府购买新建商品房3459套约31万平方米作为棚改安置房。2017年,回购30套商品房作为公租房,回购203套商品房作为移民安置房,有效化解房地产库存。
05-05 来源:华夏时讯| 编辑:确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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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5 来源:人民网 宁夏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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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7 来源:人民网 宁夏频道
11-05 来源:华夏时讯 | 编辑:确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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