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年检工作是登记管理机构对社会组织依法登记管理的一种有效方法,为保证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平罗县民政局采取“五个严”措施,全面开展县社会组织进行年检工作。
一是严肃纪律。制定工作纪律,克服年检工作走过场的作法,坚持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原则;认真对待社会组织年检不认真、草草应付的不良行为。
二是严肃程序。要求各社会组织接到年检通知后,登录平罗县社会组织QQ群下载《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报告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报告书》,并根据《年度检查报告书》的内容进行自查。于5月31日前将年度检查报告书及有关资料报业务主管单位进行初审,并由业务主管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于6月30日前报送登记机关(民政局)进行年度检查,做出年检结论,逾期不予受理。
三是严格审核。目前,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已开始。此次年检按照社会组织的类型分类进行。各社会组织要求按照时间将年检《报告书》、财务报告、民办非企业单位有前置审批的须提供前置许可证书复印件、《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原件、2017年度工作总结和2018年工作安排等年检材料报送至业务主管单位初审,6月30日前报送至县民政局审核。
四是严把质量。年检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社会组织上报材料填写信息要确保真实性、准确性,以便登记管理机关全面掌握社会组织的内部活动情况和党组织建设情况。确保准确后,登记管理机关按规定审查年检。社会组织在2017年度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情况良好,内部管理规范,能够严格按照章程规定开展活动的,年度检查结论确定为“合格”;社会组织存在未按规定办理登记或备案手续、未落实内部管理制度等情况的,年度检查结论将视情况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五是严格制度。对年度检查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确定为年检不合格的,限期改正;对年检不合格和未按时参加年度检查的社会组织,年检中视具体情况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一年不年检的视为不合格:对两年不年检的将依法对该组织撤销登记。
(平罗县 雍秀霞)
05-05 来源:华夏时讯| 编辑:确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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