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作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县,紧紧围绕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总要求,加快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力度,为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提供快捷多元的用地保障。
目前,已完成20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土地出让面积为173.97亩,土地总出让价款为1066.98万元,土地增值收益为317.79万元,实现国家、集体、个人、企业“四赢”的社会效益。
(国土局 田生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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