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印发《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建立处级领导包抓整改、责任部门协调联动、定期召开调度会议、按月报告整改进展、跟踪督查问效等一系列工作机制,传导压实责任,强化制度落实,严格考核问责,扎实有效推进整改落实。
市级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牵头负责整改2项任务,现已通过制定专项整改方案、严格环境执法、督促企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等措施完成整改并验收销号。针对“基层执法能力薄弱、对违法问题查处不力”问题,在3个工业园区和县城设立环境监察中队,新增5名聘用人员,积极争取移动执法设备7套、执法终端手机14部、执法记录仪12个,高拍仪8个,分区域实施网格化监管。先后对3家废气超标排放企业和1家稀释排放生产废水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拆除1台4吨违规锅炉,完成贺兰山平罗段3家砂石料厂清理取缔和生态恢复,累计检查排污企业600余家,立案处罚106家,收缴罚款590.23万元,限期改正违法行为120家、行政约谈11家,查封4家、停产整治2家。针对“太沙开发区制药等企业异味污染”问题,督促企业投资1730万元,新建物料周转棚,完成挥发性有机物(VOC)第三方治理;建成封闭式菌渣粉碎间,并将菌渣烘干尾气、环保污水处理尾气引入锅炉焚烧治理,对污水预处理池加盖盖板,新安装一套喷淋设施对尾气进行再处理。持续加大医药产业园环境监察力度,分重点、分时段,对涉及异味企业进行专项巡查,重拳打击企业偷排漏排行为,恶臭气体治理初现成效。
县级《整改方案》落实情况。将涉及整改问题梳理细化为20项整改任务72条整改措施,由14名处级领导牵头包抓、36个责任单位实施整改。其中:5项整改任务12条立行立改、长期坚持的整改措施和2017年完成的燃煤锅炉淘汰、油气回收治理、黄标车淘汰、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洁净煤配煤中心建设、第三(五)排水沟沟道整治等38条整改措施已全部完成自验自查并挂网公示。2017年未完成的2项整改任务正在抓紧实施,医药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和循环产业园污水处理厂预计5月底达标投运。威镇湖截流净化工程预计6月底调试运行。2018年需完成的10项整改任务20条整改措施,目前已全面展开,吉青矸石热电公司火电机组已淘汰,大水沟水源地6家企业已拆除1家,其他5家均已关停。沙湖水质改善已完成防渗隔离沟和东湖湿地氧化塘项目建设,天瑞电厂淘汰、饮用水水源地综合整治等工作正在按照时间节点和要求有序推进。
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件办理情况。中央第八环保督察组来宁督查期间,平罗县共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事项25件35个问题,涉及园区、县城区和乡镇区域的水、气、声、渣及生态保护等方面问题,其中:涉及水的问题6个、大气20个、噪声3个、固废6个、土地等其他问题14个(有交叉)。投诉的问题经调查处理,反映属实的7个,基本属实的18个,不属实的10个,涉及42家企业。截至目前,转办问题全部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先后取缔企业2家、关停3家、立案处罚11家、停产整改4家,约谈企业负责人30余人,向社会公开25件。
05-05 来源:华夏时讯| 编辑:确牛
04-26 来源:中国日报网 | 编辑:确牛
04-25 来源:人民网 宁夏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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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7 来源:人民网 宁夏频道
11-05 来源:华夏时讯 | 编辑:确牛
05-11 来源:华夏时讯 | 编辑:确牛
11-03 来源:华夏时讯 | 编辑:确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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