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大气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持以源头治理,规划先行,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还我美丽蓝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市政府、市蓝天办、县委、县政府等要求,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采取了有效有力的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大力推进建成区内燃煤小锅炉拆除的工作;为此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
经县住建局、环保局、各园区管委会共同努力,对全县2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进行一次系统详细摸底,派专人负责,对建成区内46家企业62台燃煤锅炉现场查看,制定计划、实施方案、并下发限期拆除通知书29份,逐一落实,定期检查、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完成拆除工作。截至5月27日为止,建成区内62台燃煤锅炉已全部拆除,顺利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各项任务。
05-05 来源:华夏时讯| 编辑:确牛
04-26 来源:中国日报网 | 编辑:确牛
04-25 来源:人民网 宁夏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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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5 来源:华夏时讯 | 编辑:确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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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 来源:华夏时讯 | 编辑:确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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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来源:人民网 | 编辑:确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