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健全医保支付机制和利益调控机制,实行精细化管理,红河州以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为推手,建立总额控制下按疾病诊断(DRGs)分组付费为主、病种付费、床日付费、人头付费、项目付费等各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型付费方式。在引导参保人群有序就医,促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智能监控审核及DRGs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试点方面成效显著,全面开启“智能”模式。
自2015年9月起,红河州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开展智能监控审核工作以来,审核范围涵盖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所有业务单据,审核方式从事后审核扩大到事前预警、事中控制和事后审核全过程。截至2017年12月,共审核出违规单据681474条,违反A类规则扣款57万元;违反B类规则扣款60万元;违反C类规则62300万元(监控规则暂不扣款)。
2018年1月起,DRGs试点工作在州级12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改革试点。根据上半年试点医疗机构反馈,医保局经过研究分析,对红河州DRGs分组器调整更新,将原有541个病组更新增加至632个病组,进一步推进改革试点工作进程。
实施智能审核全程监控和推进总额控制下按疾病诊断(DRGs)分组付费,将促进医保监管手段的多元化、数字化、智能化,建立医疗机构医疗费用的自我约束机制,规范诊疗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节约医疗资源,提高基金使用效益,减轻参保人员就医负担。
05-05 来源:华夏时讯| 编辑:确牛
04-26 来源:中国日报网 | 编辑:确牛
04-25 来源:人民网 宁夏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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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7 来源:人民网 宁夏频道
11-05 来源:华夏时讯 | 编辑:确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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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 来源:华夏时讯 | 编辑:确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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