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同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对婴幼儿配方奶粉的专项检查,切实规范婴幼儿奶粉市场经营秩序。
一是规范婴幼儿配方奶粉主体经营资格。凡是经营婴幼儿配方奶粉的经营者必须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并在经营范围中特别注明“婴幼儿配方奶粉”此项目,方可经营。
二是规范婴幼儿配方奶粉经营行为。将婴幼儿配方奶粉集中销售、消费量大的商场、超市作为重点监管对象,要求经营者严格执行进销货台账、索证索票、食品质量检验、不合格食品退市等食品安全监管制度,落实好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严把进销货关,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三是加强对婴幼儿配方奶粉无批次检测报告的强制下架。对未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的经营户,擅自从事婴幼儿配方奶粉销售的责令其改正。
截止目前,该局共检查经营户5户,对2户未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擅自销售婴幼儿配方奶粉,责令限期整改。
05-05 来源:华夏时讯| 编辑:确牛
04-26 来源:中国日报网 | 编辑:确牛
04-25 来源:人民网 宁夏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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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5 来源:华夏时讯 | 编辑:确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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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 来源:华夏时讯 | 编辑:确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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